“執行質效提升年”專項行動深入摸排,破解執行難題
2025-04-30 21:04:08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楊紹銀 | 作者: | 點擊量:12580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劉呈燦)2022年11月8日,被告伍某向原告楊某借款3萬元。后楊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將伍某訴至南縣人民法院,經法院調解,伍某須向楊某償還借款本金3萬元及遲延履行金。

2024年11月14日,因伍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 楊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期間,執行干警向被執行人伍某送達執行相關文書,在線上線下進行財產查控,凍結了被執行人伍某名下的銀行賬戶,但未查詢到伍某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
2025年4月24日,申請執行人楊某提供線索,被執行人伍某常住華容縣某置業有限公司附近居住。得到消息后,執行干警決定于次日7點趕到線索地蹲守。4月25日早上7點,執行干警到被執行人伍某常住公司附近,對辦公樓和未完工樓盤進行摸排,對樓上樓下已入住住房、商鋪進行上門詢問了解,未能找尋到相關線索。
當日9點,經過2個小時不懈的摸排蹲守,執行干警找到被執行人的朋友何某。說明來意后,何某表示愿意協助法院與被執行人伍某取得聯系,協商如何履行。經過雙方協商討論,最終被執行人伍某承諾在4月30日履行還款義務,其朋友何某自愿為其承擔擔保責任,申請執行人楊某也同意此方案,至此本案達成和解。
2025年4月27日上午8點,被執行人擔保人何某提前如約來到法院并在執行干警的見證下將全部借款交到申請執行人手中。
下一步,南縣法院將持續優化執行工作舉措,加大執行工作力度,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全力兌現當事人勝訴權益,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責編:楊紹銀
一審:楊紹銀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









